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批准,资金来源为 100%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青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3 招标内容:辖区内拆除违建、清理垃圾、下水道修理、绿化养护、非法广告清除、围挡设置及维修保养等等工作。
2.4 项目工期:自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项目预算: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3.2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0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须标明项目名称,如法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洋浦大街凯利花园西行100米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31-895446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31-88566807
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8465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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