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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招标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227277】号 发布时间:2020/4/15 21:35:20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吉林
所属行业: 商务科研服务
内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XR-2020ZCJY107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0-035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2.3项目规模:整体项目包含两项规划成果,总规模20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编制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发展支撑体系与行动方案两项内容;

2.4.2提供与产业发展有关的资源对接方式,并帮助对接。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的建立、行动方案的编制以及初步资源对接,后续资源对接根据项目实际进展进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7采购预算: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具备社会科学类或经济学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单位应为拟派出的项目组其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19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19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任选下列方式之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1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在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5.1.2网络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436322718@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5.2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以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16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4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操作流程:

1)开标可采用视频直播方式,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现场参与投标或通过视频直播参与投标;

2)投标人递交的网上开标专用QQ号,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项目负责人组织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加入开标,所有投标人可以通过视频直播看到开标现场情况;

3)开标前所有进入会场人员必须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体温并做记录,参加招投标会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4)开标程序不变。在开标过程中会将每位投标人的开标报价表及时拍照,上传至开标工作群中,经投标人确认,现场形成开标报价一览表,请招标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后,即刻解散工作群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徐铭远

电 话:0431-8456375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系人:陈石

电话:133414390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2020年4月15日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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