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桂林胡同步行街立面改造-雕塑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0-04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桂林胡同步行街立面改造-雕塑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桂林胡同步行街立面改造-雕塑;
2.2预算金额:551028.48元;
2.3招标内容:长春市桂林胡同步行街立面改造项目3个雕塑的制作及安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安装完成;
2.5服务地点:朝阳区桂林胡同;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 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 投标单位具有2020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任意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林路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室)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生成PDF文件格式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对于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对于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5 月8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不强制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已招标公司与快递共同接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同其认可本项目的投标方式,对本项目开标流程、招标文件中说明的评标方式、及开标结果没有异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28780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林路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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