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及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方华公招(服务)2020-003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 |
1 |
2000000 |
包 |
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 |
无 |
2 |
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 |
1 |
1500000 |
包 |
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 |
无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 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 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14 至 2020-04-20 17:3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青海方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号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7 号楼 1133 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08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楼 1 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5-08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楼 1 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及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项目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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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 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 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其他事项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方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312522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5号1号楼10601室、10602室、10603室
2、采购人名称: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0971-6365026
传真: /
地址: 西宁市西川南路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 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 0971-6142790
传真: 0971-6159677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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