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拉水项目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JLZSZB20-27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拉水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KGCGZX2020-001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
2.2 采购范围: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拉水
2.3 服务周期:1年
2.4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5 采购预算: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的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3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状况报表,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 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1)-(4)项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ZS9986@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4)加盖公章并有被授权人签字的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4.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本公告“七.联系方式”。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中东财富中心7楼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胜利
电话:0431-82408304
监督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系人:张平
电话:0431-8215863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叶金泽
电话:0431-81132579
2020年3月3日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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