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北湖监狱狱政设施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YZB2019-161C-H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长春北湖监狱狱政设施建设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91122]-2752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长春北湖监狱,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北湖监狱狱政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监狱医院医疗设备安装工程;第二标段:罪犯生活教育改造专业设备;第三标段:罪犯改造防控、防爆、隔离专业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2.4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北湖监狱指定地点;
2.5工期/供货期:第一标段、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15天;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2.6项目预算:第一标段43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9.7332万元);第二标段125万元;第三标段:158万元。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其他资金,已落实;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所有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71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纸质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企业纸质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纸质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纸质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9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1.4近三年 (2016年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1.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法定代表人须持下列相关材料响应并获取谈判文件:
4.2.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4.2.2第一标段投标人还须提供资质证书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相当于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电子版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提供电子版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外阜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信息登记网站截图。
4.2.3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9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4.2.4近三年 (2016年至今)完成过的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报告单;
4.2.5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
4.2.6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4.2.7 投标人资格要求里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3谈判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图纸500元;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每套售价600元;售出不退。
5.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8.谈判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0.8万元,第二标段2万元,第三标段2.5万元。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zx.jl.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0.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长春北湖监狱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区北湖科技园一间堡
联系人: 李处长 电 话:0431-8275052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268号
联系人:王经理 袁经理
联系电话:0431-80881084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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