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泽胜温泉城11号车库负2-229停车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3日10时至2023年3月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泽胜温泉城11号车库负2-229停车用房
该标的物位于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小区名为泽胜温泉城,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停车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11月10日;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第负2层,建筑面积为43.74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2.72平方米。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2)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3)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房屋。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联系拍卖服务公司前往实地看样或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予以确认,责任自负。
评估价:7.49万元,起拍价:5.243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重庆市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泽胜温泉城11号车库负2-229停车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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