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印发“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2016年7月14日,兵团印发《“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兵团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标准、服务清单、资源配置、保障工程等作出系统性和整体性安排。《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征求意见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兵团相关行业部门“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规划》编制工作从2015年5月起着手,由兵团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力量汇集教育、卫生、宣传、人社、民政、建设等14个部门,前期调研范围涵盖兵团全部师(市),充分学习吸收了2013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兵团出台的40个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文件精神,并采取不同形式征求国家、自治区、各师意见。《规划》按章、节、附件体例展开,分为17章33节和1个清单附件,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旅游、体育、残疾人基本服务十大重点领域,明确了兵团基本公共服务10大类91项服务项目及基本标准。《规划》的出台实施,体现了用共享发展筑基兜底的理念,有利于兵团各级把握民生工作的轻重缓急,有利于职工群众把握福利预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补齐发展短板,有利于促进全体职工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升职工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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