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2016-05-31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对融资租赁业的支持力度。重庆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将积极落实上述要求。 《意见》提出,将大力发展基础设施融资租赁。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参与城乡公共事业、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治理、广播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融资租赁服务。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平台公司要研究新建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设施及其所需机器设备的融资方式,积极采用租赁方式融资,降低项目总投资及所需资本金。鼓励已建成并特许经营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经营权售后回租,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和沉淀资金。鼓励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租赁公司,整合资产和资本,将分散使用、利用率低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集中起来,通过租赁经营提高利用率和收益率。 对此,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向《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表示,将积极研究,尽快落实《意见》中涉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 根据《意见》,重庆市计划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到2020年,力争重庆全市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达到8%,引进5―10家注册资本超过50亿元的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培育3―5家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力争1―2家本地融资租赁企业成功上市。到2025年,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达到10%以上,成为全社会投融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并着重推动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比如讲将支持融资租赁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进融资租赁业与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精细化工、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和十大新兴产业的深度合作。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进口飞机业务。鼓励在公务用车等领域通过融资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进重庆市教育、医疗、餐饮、检验检测等行业的融资租赁服务,推动服务业连锁化经营。同时,重庆市将通过实实在在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以及人才培养以保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据了解,《意见》旨在加强该市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专业高效、配套完善、竞争有序、稳健规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融资租赁体系,引导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产能转移等,以此助推该市产业转型升级。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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