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6号附阳光金山花园号3栋1楼1号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6号附阳光金山花园号3栋1楼1号车库的拍卖公告
资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8日10时至2022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资中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6号附阳光金山花园号3栋1楼1号车库一个。
评估价:149074元 拍卖价:104352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以及案件相关人员未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竞卖活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卖方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法院无涉。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每次增加幅度为人民币3000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
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幸福路6号附阳光金山花园号3栋1楼1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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