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关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锦园32幢储物间36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关于杨杰罚金刑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杰名下不动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锦园32幢储物间36号。
评估价:72,864元。
起拍价:40,804元。
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该储物间位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第十二居民区锦园32幢第一层,总层数为5层,面积为15.18㎡,定向询价均价为4800元/㎡。
(存在欠缴暖气费、物业费等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过户所交税费均有买受人承担)
公告及拍卖时间:公告期即日起15天,自2021年12月9日10时至2021年12月10日16时竞价拍卖。
拍卖机构名称及信息查看路径:淘宝网——阿里拍卖——法院卖货——按法院查询:新疆——克拉玛依——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一、本《拍卖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院组织的现场看样时间确定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日,11:00-18:00,需要其他时间看样的请提前联系承办人员。
三、竞买人须知: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人民法院对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中将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赔偿责任,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按照本须知第五条的规定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锦园32幢储物间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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