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5个药品进行临床用药重点监控!
医药网2月4日讯 近日,据药界人士透露,业内流传一份《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四川省卫计委根基药招平台的 药品 采购量排序情况、国家药品 不良反应 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以及全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对质子泵抑制剂、中药注射剂和辅助用药3大类共25个品种进行临床用药重点监控。 据悉,被列于重点监控目录内的药品,全部要纳入处方点评范畴。而处方点评结果,将纳入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与等级评审,且纳入对临床科室及医师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或处罚。多省开始对部分药品展开重点监控早在2015年1月28日,卫计委就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合理用药,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患者用药损害。 而在2015年11月6日,国家卫计委、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中 医药 管理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控制公立 医院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其中就包括降低药占比和药品价格。 此前,安徽省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公布全省2015年4-10月份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通报》, 采购 金额、使用量TOP20的药品将被重点监控,共有50个药品被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安徽省卫计委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制定采购计划、医生处方审核时,对公布的重点药品应从严管控、防止滥用。 公布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省市还有很多,在此笔者便不一一列举。为什么会要对某些品种进行重点监控?实际上,无论是四川、安徽还是云南,这些政府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都是强调对有关品种的重点监控和处方点评,而其中主要的目标在于对不合理用药的整顿。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医保基金不堪负重的压力下,卫计委及医保部门必须监控医院用药目录和医生处方,从而降低药占比。从患者的角度出发,建立药品监控机制是为了在保证病人必需用药的基础上,对价格较高的“疗效不确切”药物的监控,防止这部分药品过度使用,从而减轻患者的负担。对于此前安徽公布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只是《2015年4-10月份重点药品监控目录》,也就是说,还会有下一期的目录,且卫计委表示,下一期通报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同时,将公布采购异常的市、县(市、区)及医疗机构名单。而本次四川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只是首批,也就是说很可能会有第二批、第三批、第N批的出现。其实,不止四川、安徽,目前许多省市已陆续开展重点药品监控工作,严控“大处方”、“高价药”已成趋势。各位医药界同仁,又是新的一年,您做好准备迎接挑战了吗
来源:赛柏蓝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