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自2013年四川省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以来,按平均每个村300万元的补助标准,共安排10.46亿元支持501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突出建设重点。加大道路、水利、休闲旅游、文体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治理保护设施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助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农家乐等服务业发展。
二是实施开放决策。将试点村选择、项目规划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村民。全面征求各级部门、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探索形成政府引导、专家论证、村民议事、多方参与的决策机制。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按因素分配建设指标,全面下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贴近基层、了解实情的优势。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建设违背村民意愿、非公益性质、举债兴办、生产经营性的项目等。
四是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鼓励吸引工商资本、银行信贷、民间资本等投入美丽乡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