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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禁止参与国资工程投标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第【2523】号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4日

所在地区: 重庆
所属行业: 其它
项目内容:
 

重庆: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禁止参与国资工程投标 
人民网重庆11月2日电(刘政宁)今后,投标人必须手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自己“身家清白”,才有资格参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记者了解到,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和市建委联手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廉洁准入的又一新招。投标前须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一项查询制度。2004年以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此项工作的探索试点,并不断加大其“犯罪记录”成果运用。工程建设一直是职务犯罪高发的行业。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凡参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根据查询结果,由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自己“身家清白”,才有资格进入实质性的工程投标环节。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表示,这项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形成“一处行贿,处处受制”的信用机制,加大行贿建筑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公平竞争,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三年之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那么投标人怎样才算是“身家清白”呢?此次下发的《规定》第五条明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重庆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人介绍,本规定的“查询”程序其实是采取的“双保险”制度。按照《规定》要求,首先,凡参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纪录。其次,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实行两次查询制度,可以层层把关,从而有效堵塞漏洞。”该负责人表示。申请查询应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据了解,查询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重庆市检察院、各分院、各区县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预约。查询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检察院预约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查询,还可以登陆重庆市检察机关官方微信“重庆检察”进入微官网进行查询预约。单位可以到注册地、经营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个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工作地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单位查询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个人查询须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查询申请应当申明正当的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名称,被查询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如因招投标而申请查询,还需提供招投标文件,提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哪些工程招标需纳入“查询”范围?据了解,本《规定》所称工程的涵盖范围是指建委管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与其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等;所称与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新闻链接:今年1至9月重庆全市有50个单位被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近年来,随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的不断显现,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查询数量连年攀升,2014年首次突破了万次大关,达到了11456次,其中63个企业或个人被查询出有行贿犯罪纪录。今年1至9月,重庆全市有50个单位被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从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查询的情况看,重庆市申请查询的主要为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及招投标代理机构,被查询单位及个人也主要集中在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据了解,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纪录的企业或个人,相关单位均做出了取消投标资格或扣减分等处理。下一步,重庆市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与交通、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衔接,出台相关规定,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在重庆市国有资金投入的交通、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使用。

   来源:中国招投标协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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