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平沙村花语街17号地下一层115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平沙村花语街17号地下一层115号车位第二次拍卖公告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6日10时至2025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平沙村花语街17号地下一层115号车位【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1020017716】,建筑面积:13.25平方米,起拍价: 95229元,保证金: 19000元,增价幅度: 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房[2010]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平沙村花语街17号地下一层115号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