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监管局:以机制建设为牵引 提升部门预算监管效能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07:48
厦门监管局:以机制建设为牵引 提升部门预算监管效能
厦门监管局紧密围绕新时代财会监督职责,以强化机制建设为重点,通过“思想引领—立体监督—报告核查—闭环整改”等一系列扎实措施,构建“防风险、强规范、提质效”的监管闭环,为强化部门预算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思想引领和责任落实,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通过压实责任、健全体系与理念宣贯,推动各预算单位强化思想认识,筑牢预算管理根基。一是健全内部责任体系。构建“局党组领导—办公室协调—处室分工—岗位落实”的四级责任机制,对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决算审核、专项核查等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实现责任全覆盖,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二是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指导中央驻厦预算单位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本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与权责,加强对自身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三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召开中央驻厦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会议,对强化单位内部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各单位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局党组成员带队深入驻厦中央预算单位实地走访座谈,督促指导其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管理体系。
二、织密立体监管网络,全面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通过构建协同联动的监管网络,全方位提升驻厦中央预算单位管理效能。一是完善制度规范。2024年以来制定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管操作规程等工作规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业务流程与关键控制点。严肃外出检查工作纪律,建立“廉政告知书+廉政执行书+廉政监督员”的“两书一员”机制,保障监管的独立性和规范性。二是深化业财融合。在部门预算执行监控中前移控制关口,关注有关单位授权审批等措施嵌入情况,从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多个方面,拓宽部门预算监管的工作思路和监管视角,助推对预算单位业财融合的深入监管,有效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三是注重溯源分析。在检查中从根源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重点关注管理制度是否覆盖所有业务环节,职责是否明确,监督是否有效,是否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制度流程等,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四是丰富监督手段。将部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衔接,关注其中普遍反映的问题,通过监管意见函、监管提示函、约谈等监管手段,做到问题共享、系统分析,共同促进预算管理水平提升。
三、以内控报告审核为抓手,加强预算全过程监督
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核查为抓手,综合运用多种核查分析手段,切实强化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一是依托线上审核提升预算信息真实性。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查阅佐证资料,对79户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全面核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准确评估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提供依据。二是通过线下核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采用抽查辅助材料及会计账簿、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对7家中央驻厦预算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关注关键预算环节的制度落实与执行情况,揭示预算执行中的薄弱点,增强预算监管的针对性和穿透力。三是运用多维分析服务预算监管决策。整合线上线下数据,系统比对各单位在预算控制机制、支出审批流程、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差异,识别普遍性、典型性预算管理问题,为推动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和决算评估等监管措施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四、坚持以查促改,加强问题整改跟踪
厦门监管局坚持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思路,构建“检查—整改—提升”的全周期管控链条,确保各项预算管理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整改约束力。针对发现问题出具财政审核工作底稿,加强问题整改督促,要求相关单位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约谈、发函、通报等形式及时提醒,引起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推动对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二是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相关单位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制度缺陷和执行偏差,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逐项落实整改任务,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跟踪问效。通过复核整改报告、实地回访、听取汇报等形式,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进展、制度修订情况及管理措施落地效果,推动管理机制不断规范完善。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