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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十地集采目录这样“说”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09:21

针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十地集采目录这样“说”
物业管理服务是政府采购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信息报了解到,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等十地公布了2025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其中针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各地集采目录对其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是怎么说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湖北: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在1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市县级2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录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单项采购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盟市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以第一年采购金额为标的实施采购活动,并在采购文件与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第二年、第三年按照采购合同严格履约验收后,一年一签。

甘肃:根据《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规定,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集采目录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包含本数)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小于100万元的小额零星采购,订立框架协议的,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天津:根据《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以上,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市区两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为400万元。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集中采购目录适用于津内预算单位,适用范围不包括驻津外预算单位。

江苏:根据《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省本级小额零星采购采取框架协议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含),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含)的项目,全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省本级、南京市本级100万元。

河北:根据《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住宅楼、公寓等物业的管理服务;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写字楼、单位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对单项或批量省本级小于50万元、设区市级小于40万元、县(市、区)级小于30万元的小额零星采购,已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均应施行框架协议采购。

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者未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采购人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网上商城或者其他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方式采购,并留档相关记录。

黑龙江: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于本省政府集采目录中,明确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限额标准以上(大于或等于60万元)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执行。限额标准以下(小于60万元)的,可通过电子卖场、服务工程网上超市等方式采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本级为大于或等于400万元,市(地)、县(市)级应大于或等于200万元。

山东:根据《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是:指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不能承担的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可并入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计划,也可单独备案采购计划)、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

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同一预算项下同一采购品目累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具体标准为:省级、济南、青岛市本级400万元以上,市县级(不含济南)200万元以上。

因特殊情况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按照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设区的市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的批准。

明确本目录中家具、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不适用于驻济外省直单位。

深圳:根据《深圳市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为该项目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由采购人自行采购;1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均为100万元,本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均为400万元。

青岛:根据《青岛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规定,本市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指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不能承担的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可并入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计划,也可单独备案采购计划)、绿化养护等管理及服务。

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同一预算项下同一采购品目累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市本级400万元以上,区市级200万元以上)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因特殊情况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按照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设区的市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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