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东街、西街、蓝丰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蓝田县长河路、向阳路西段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东街、西街、蓝丰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提供承诺书)
(4)须提供2024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供应商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可查询。
(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合同包2(蓝田县长河路、向阳路西段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县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目无在监项目(提供承诺书)
(4)须提供2024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供应商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载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全的良好记录(提件载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县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说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wcn)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县城北街26号
联系方式:17829188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乐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A座2001A1室
联系方式:029-83661533/17829275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新旺
电话:029-83661533/1782927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