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城市市政设施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城市市政设施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www.ccgp.gov.cn)。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1购买采购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到场除外),现场办理谢绝邮寄。
7.2报名供应商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
7.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3.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3.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3.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3.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3.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7.3.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3.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乡县金牛路31号
联系方式:0916-6322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沐烨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南关正街汉上第一街12幢办公楼19层1-4室
联系方式:0916-2699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强
电话:1839262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