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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CT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8977号-1-YXGC-202509-918-CLL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CT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CT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合同包二 数量: 预算金额(元):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资质要求: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1.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1.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6)在2022年至今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2供货产品要求:供货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项21投标人资质要求: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1.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1.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4年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6)在2022年至今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2供货产品要求:供货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少于三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85177688)。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解密)。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方式:0431-89912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502室
联系方式:0431-80549177
项目联系人:鞠德芳
附件信息:
【发布版】CT等设备采购项目(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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