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应急物资服装鞋帽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地点: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样品收取时间:2025年9月28日14:00-16:00;
样品收取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交易大厅);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13936462242
样品收到相关要求:
1.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理。
2.按样品收取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编号封存。样品品类和数量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送达,品类不符、多送或少送按相应评审标准处理。为严格执行监督程序,其它时间送达不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送样品人员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比对依据;其余响应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在项目合同签订后退还。